和政县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交汇地带,境内山清水秀、风光旖旎,名胜古迹星罗棋布,自然景观玉凿天成,被誉为“陇上绿色明珠”。和政曾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,人文积淀丰富,文化娱乐活动盛行,其中享誉河州大地的和政秧歌更是文化艺术中的奇葩。和政秧歌,亦称“社火”,其内容丰富,阵容庞大,表演人员多达两百多人,有说有唱,亦唱亦舞,并伴有武术、杂耍、杂角表演,气氛热烈,异彩纷呈,深受群众的喜爱,堪称是一座“流动的大舞台”。
和政秧歌始于明,盛于清,改革变化于民国,发展于解放后。它是由祭祀活动演变而成的娱乐活动,又通过文化交流,不断地充实和丰富内容。明代以后,大量汉族移民入迁,带来了南方的旱船、鞭子、竹马灯。民国初年来河州地区经商的山西、陕西商贾又传入了“跑驴”。民国初,有少数人开始踩五寸跷子,大多数仍为徒步表演。之后,和政秧歌经过不断的更新、完善,形成综合性的歌舞表演形式,成了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。
和政秧歌大体上由“前五角”“中三角”“后五角”三大部分以及“杂耍杂角”组成,行进和演出都按前后顺序进行。前五角是走在秧歌最前面一部分,用以开路打场,一般由二人至四人组成,须有一定武术功底或体质较好、身体娇健的人担任。白天使用铜(或铁)制流星,夜间为火流星,其衣着为传统的武生打扮或运动员服装。仪仗队排在队伍的第二位,置大幅横额一幅,写有秧歌队的具体名称,并有彩旗若干面为辅衬,以增加秧歌队喜庆气氛。与此同行的是秧歌主席团,一般在五人以上,多为本村(社)年高德重的组织者和秧歌老把式(导演)担任。胸前佩戴写有“主席团”三字的红色小彩条,主要负责秧歌队的组织联络工作,并在秧歌出场和进场时致“告词”、接受馈赠礼品等。
中三角是秧歌中间部分,组成的人数最多,为秧歌队的主体,排在“前五角”之后,在行进和进场后“舞花场”最有声势。其组成有:霸王鞭,亦称童子鞭,由少年儿童打扮,武生打扮,一般由二人或四人组成。表演者执一米长竹(木)制成的鞭杆一根,鞭之两端装响环,鞭身以红、白、黑漆涂,鞭之粗细经执鞭者用之适宜为佳。表演时,随鼓点节奏在跳跃腾转中用鞭的两端打击身体的肩肘腿脚等部位,其动作小巧别致,是秧歌队不可缺少的儿童表演项目。
后面是膏药灯,是一种木制纸糊、画有八卦图案的灯笼,长约一米多,夜间表演装蜡烛。表演者一手掌灯,一手持铃,对称进场表演。掌灯者传统的打扮为古代武将形象,身穿战裙,头戴武生巾,两耳侧插雉尾长羽,脸谱为一红、一黑,威武勇猛,排在“身子”队列前边,在秧歌行进时,各领一分队,身子队的队形变换和表演次序,都以其手中的响铃为号。旧时的掌灯师尚有唱词道白的内容,现在作为“出身子”时的领队和指挥,简化了唱词对白的环节。
后五角是秧歌的 一部分,是由鼓、锣、钹、唢呐等组成,由一位玩手手持拂尘(多用牛尾巴制成,俗称“引刷”)来指挥高跷、保护高跷。鼓在秧歌里起统揽全局的作用,秧歌队的行进、队形变换,均听从鼓点指挥,唢呐吹奏有传统的曲拍,有路曲、进场曲和结束曲,均与鼓点相配合演奏,所以鼓师、唢呐师一般由技艺娴熟、熟悉秧歌表演时段主要的人来担任。
除此之外还有杂角。杂角是正角之外的其他角色,主要有:妖婆、鬼子(男丑角)、笑和尚、驾鹰、尕黑驴、猎人与狗熊、春牛、纸马(竹马)、社火官(春官)、货郎等等。杂角的表演形式不拘一格,主要以滑稽动作和幽默语言来打趣逗乐观众,营造喜庆气氛,增加秧歌的趣味性。其中妖婆、鬼子在表演时以说吉利话、祈福祝愿为主要表现形式,辅以歌唱,并适时宣传科技推广、和谐社会建设等党的方针、政策。
和政各地的秧歌在入冬后农闲时节由各村社德高望重和技术娴熟的“把式”倡导、组织,并进行排练。在正月初三以后陆续“出马”(外出表演),然后依照各自活动的范围进行演出,一般是按清代地方的会社组织和信奉地方神庙的范围,形成一条串乡表演的路线,称作“马路”。经过漫长的生长和发展,不断继承和创新,和政秧歌形成了雅俗共赏、红火热闹、推陈出新、日臻完美的地方艺术特色,孕育了一代又一代 的民间艺术家,传承和发展了民间文化艺术。
责任编辑:何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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